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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:0835-240Z23305201

二、项目名称: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

三、采购结果

合同包1(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):

供应商名称

供应商地址

中标(成交)金额

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
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35号2幢601-606室

1,600,000.00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合同包1(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):

工程类(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)

品目号

品目名称

采购标的

施工范围

施工工期

项目经理

执业证书信息

金额(元)

1-1

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

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

包括装修工程、消防喷淋工程、电气工程、火灾自动报警工程、消防水池泵房-水位监测工程、室外消防喷淋主管工程、室外电力及自动报警主线工 程等。

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供满足施工场地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。(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时间为准)

林宅民

粤1442022022304251

1,600,000.00
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
林婀娜、陈尚军、邓国荣(采购人代表)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

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,成交供应商在领取《成交通知书》前,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,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,收费标准参照《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〔2013〕1233号》中“工程招标”规定进行计算成交服务费。

合同包号

合同包名称

代理服务费金额(万元)

收取对象

1

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

1.42

中标(成交)供应商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合同包1(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(第二期)工程):

供应商

资格性审查

符合性审查

技术得分

商务得分

价格得分

综合得分

得分排名

推荐排名

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4.33

34.00

25.00

93.33

1

1

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1.00

35.00

24.94

90.94

2

2

广东诚安时代建设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28.33

17.00

23.39

68.72

3

 

广东安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不通过资格性审查,原因是:项目安全员,项目负责人评审不通过

广东恒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不通过资格性审查,原因是:项目负责人,项目安全员评审不通过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称:鹤山市人民法院

址: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

联系方式:0750-8868686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称: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

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

联系方式:020-87258495-205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温先生

话:020-87258495-205

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

2024-08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