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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:0835-260Z22400541

二、项目名称: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

三、采购结果

合同包1(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):

供应商名称

供应商地址

中标(成交)金额

山东浪潮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6楼南一层109

1,210,000.00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合同包1(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):

服务类(山东浪潮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)

品目号

品目名称

采购标的

服务范围

服务要求

服务时间

服务标准

1-1

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

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

按照采购文件提出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

按照采购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执行。

1.软件开发服务、数据迁移和转换服务、日常数据加工处理服务的服务建设周期为6个月。 2.数据对接共享专业服务的服务周期为12个月。 本项目服务周期具体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。

全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
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
梁春霞、江水莲、章燕贞、汤杰、具嘉兴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

收取。
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,中标人在领取《中标通知书》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,该中标服务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(粤价[2002]386号)文规定交纳,按中标金额计算。 注:(1)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。例如某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(人民币),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:100万元×1.5%=1.5万元,(500-100)万元×0.8%=3.2万元,(1000-500)万元×0.45%=2.25万元,合计收费=(1.5+3.2+2.25)万元=6.95万元。(2)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。(3)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:一次性以电汇、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。(4)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。(5)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,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、放弃中标、无法履行合同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,其已交的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。

合同包号

合同包名称

代理服务费金额(万元)

收取对象

1

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

1.6680

中标(成交)供应商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
合同包1(省商务厅大数据共享分析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营(2026年)项目):

供应商

资格性审查

符合性审查

技术得分

商务得分

价格得分

综合得分

得分排名

推荐排名

山东浪潮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65.40

20.00

9.59

94.99

1

1

广州芳禾数据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1.00

20.00

9.53

60.53

2

2

广东乾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通过

通过

31.00

15.00

10.00

56.00

3

 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 称:广东省商务厅

地 址: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

联系方式: 020-38934747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 称: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

地 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

联系方式:020-87258495-202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黄先生

电 话:020-87258495-202

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

2026-03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