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0835-260Z23302151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鹤山市人民法院2026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诉讼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05月1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原因:因采购需求调整的原因
更正内容:
原招标文件
第四章 评标,商务评分表,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(8.0分)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(除项目负责人外,仅限一人)资质要求如下:……4、具有2个或以上随案生成或档案数字化项目管理经验的,得2分……”。
更正为:
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(8.0分)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(除项目负责人外,仅限一人)资质要求如下:……4、具有随案生成或档案数字化项目经验的,得2分……”。
原招标文件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。
其他内容不变。
更正日期:2026年5月18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/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地址: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
联系方式:0750-8868722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
联系方式:020-87258495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温先生
电话:020-87258495-205